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投资概况:公司子公司浙江致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新科技”)计划投资1.8亿元人民币于宁波鼎辉奇河投资合伙(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鼎辉奇河”或“合伙”)。
●特别风险提示:CDH齐河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政策、市场、法律等风险,以及投资项目损失风险;要求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一、外国投资概述
1.智信科技计划向鼎晖齐河投资1.8亿元。
2.本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目标基本信息
(一)合伙企业的基本情况
1.基金注册名称:宁波鼎辉齐河投资合伙(有限合伙)
2.主要营业场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积石岗镇长浦路150室(4-1-883)
3.经理:上海鼎辉百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辉百福”)。鼎辉百福成立于2014年8月。其法定代表人是吴尚志。其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号西楼三楼。鼎辉百富已在中国资产管理协会注册为私募股权基金经理,代码:p1008825。
4.成立日期:2018年6月
5.合作期限:2038年6月
6.增资前的合伙人名单:
7.鼎辉齐河已经向中国资产管理协会备案,基金编号为seu779。截至2019年6月30日,CDH齐河总资产5848万元,净资产5658万元。
(二)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鼎辉齐河、鼎辉百富与本公司无任何关系或利益安排,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无任何关系或利益安排,无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无增加本公司股份的计划。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本公司董事监事高及其关联方未参与认购鼎辉奇河。这项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合伙企业管理模式
1.合伙事务的执行
合伙企业的执行合伙人应当是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管理合伙人应当指定一名自然人代表为合伙企业的管理合伙人。
2.所有合伙人一致同意,作为管理合伙人,除非协议中另有约定,一般合伙人拥有执行合伙事务的专属权利。
3.普通合伙人应本着诚信和公平的原则为合伙企业寻求最大利益。因普通合伙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或者违反本协议,致使合伙企业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的,普通合伙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管理费:1.8%/年。除非经理另有决定,合伙人适用的管理费费率自合伙企业完成相应的工商变更之日起调整,不得追溯调整。
5.利润分配
项目处置收入和投资经营收入应当按照收益成本、优先收益、绩效报酬和超额收益分配的顺序进行实际分配。
(4)合伙人会议
从合伙企业经营后的整个会计年度开始,经普通合伙人独立决定,合伙企业可每年召开一次年度会议。
根据普通合伙人的独立决定或持有除普通合伙人和特殊有限合伙人以外50%以上合伙权益的有限合伙人的提议,合伙企业可以召开临时会议,讨论本协议约定的需要合伙人同意的事项。临时会议应由普通合伙人召集。
(五)合伙企业投资
1.投资策略(Investment Strategy):合伙企业的目的是直接或间接对人工智能、自主创新、高端设备等创新成长的优质企业进行股权或股权相关投资,从而实现合伙企业的资本增值,为合伙人创造满意的投资回报。
2.投资限制:合伙企业不得在证券交易市场从事交易流通股等短期套利或投机行为;合伙企业不得直接投资和持有房地产;合伙企业不得从事适用法律法规或者有管辖权的监管机构禁止的其他投资活动。
3.借款和担保的限制:在不违反适用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合伙企业可以在普通合伙人自行决定提取实收资本之前,为被投资企业借款或提供担保,以完成投资项目的投资。
三、外商投资的目的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这项投资是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和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被投资基金的投资主要集中在人工智能、自主创新、高端设备等相关领域的股权投资,符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政策的方向,对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状况影响有限,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外资风险分析
1.该公司计划此次投资1.8亿元,仅占公司最新经审计净资产的0.54%。这是一项中长期投资,对公司的财务和运营状况影响有限。
2.CDH齐河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政策、市场、法律等风险,也可能面临投资项目亏损的风险。
要求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特此宣布。
新湖宝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10日